初心不改,率先垂范——继教(高职)学院
党委班子开展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学习
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修养,营造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,11月21日上午继教(高职)学院党委班子开展了中心小组学习。
会上,党委书记王连庆同志全面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的主要内容;带领党委班子成员从“党员廉洁自律规范”和“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”两个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学习。随后,大家联系自身思想、工作和生活交流发言。
院长范纯新同志指出,《准则》紧扣廉洁自律主题,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、优良传统作风,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、摸得着的高标准,内容精炼,内涵深刻。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我们更要将自律准则融入实际,时刻提醒我们做人做事,认真规范,有助于班子的思想统一。
副院长叶冰同志表示,学习了王书记解读的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,深切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“革命理想高于天的理想,敢叫日月换新天”的时代情怀。如果没有把纪律挺在前面,中国共产党就会丧失先进性,理想信念不能丢,坚持学习不能忘。我们惟有脚踏实地、持续不断地反复学习,才能正确处理问题。
副院长邱红心同志提到,自律准则已学习多次;对准则的学习,他认为不仅仅只是停留在学上,更重要地是要将其运用到日常工作、生活中去。学习的同时也是在给自己“紧螺丝”,作为纪检委员,他认为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。通过学习更加坚定信仰,在今后工作中更加严格要求自己。
党委副书记刘红俊同志说到,学习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只有吃透精神,掌握核心,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,才能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;并时时提醒自己不管在工作上还是思想上,都要严守规矩。
最后,王连庆书记阐述了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是对党章具体规定的延续。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更具体、更细化;其中严格区分了普通党员与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,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更高、更严格。作为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纪律,如政治纪律、工作纪律、廉洁纪律及生活纪律;都要严格遵守,严格执行。对照当初入党誓词,对照当时亲自写下的入党志愿书,应时刻不忘初心,遵守党的纪律。廉洁自律是基本要求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要做带头人,模范执行廉洁自律准则。
本次学习活动圆满成功,充分表明了继教(高职)学院党委班子对加强思想建设、廉洁修身的重视。通过不断学习,将自律准则贯穿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;时刻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,保有一颗共产党员的初心;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!
附:
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(全文)
党员廉洁自律规范
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,先公后私,克己奉公。
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,清白做人,干净做事。
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,艰苦朴素,勤俭节约。
第四条 坚持吃苦在前,享受在后,甘于奉献。
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
第五条 廉洁从政,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。
第六条 廉洁用权,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。
第七条 廉洁修身,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。
第八条 廉洁齐家,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。